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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靠谱吗?
发表时间:2014-2-15 点击:1028
  “如果客户在投保期间病故,按照第一类产品规定,抵押房屋以及增值部分归保险公司所有;按照第二类产品来执行的话,余下的抵押房屋价值归客户的继承者所有。”

    相较于老百姓的顾虑和担心,“以房养老”产品如何设计出炉,对保险公司的考验可能更为严峻。

    在产品设计过程中,保险公司同样遭遇房屋价值评估问题。如何正确评估到手房屋的价值?毫无疑问,保险公司是讲究利润的商业企业,它将首先考虑新产品推出后自己的盈利模式。

    实际上,假若一套上世纪70年代的房改房参保,保险公司不仅要拿出客观的房屋评估值,并得到客户的认可,还必须考虑此套房屋在市场上有多大的交易价值,以保证保险公司在支出养老金和得到收益之间保持平衡,并有相对利润。“以房养老具体运作起来,肯定会遇到有些愿意投保的旧房子被保险公司拒绝的现象。”一位业内人士说。

    另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谁来评估房屋的价值?第三方市场评估房屋体系是否成熟?这都是业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最让人头疼的还有中国未来的房价走势,这是保险公司精算师们无法准确计算的问题,但却直接影响到房屋价值的具体评估。

    目前,四个试点城市并未推出详细的具体措施,但业内人士相信,既然以房养老的政策已经出台,那么半年之内,试点城市的相关保险公司应该会推出具体操作规则。

    至于没有被列入试点城市的郑州市,或许出于相同的“烦恼”,相关保险公司只是密切关注以房养老试点城市的进度,但并未表现出过于浓厚的兴趣。

   “政策出台很容易,可新产品的推出还要看市场接受度如何。这牵涉到很多方面,保险公司会考虑是否划算。”一位业内人士说。

    起底:“以房养老”是金融产品

    实际上,“以房养老”抵押住房保险只是一种金融产品,为国人养老提供了一种新形式,也被认为是一种盘活存量资产的好方式。

    在国外发达国家,以房养老已经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商业模式:老年人解决了养老费用问题,有生之年还可继续拥有住房;保险公司在老人去世后获得房产,通过房价与养老费用间的差价获得利润;政府则减轻了需要承担的部分社会成本。

    对于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担心,中国社科院社保与养老金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表示,以房养老属于小众产品,对于国家整个养老保障体系来说是很小的一部分,只能是养老模式的一种补充。“以房养老不能替代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也并不代表养老需求将被完全推向市场,老年人群体不必对此感到焦虑。”

    另一方面,根据全国老龄办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逾2亿,占总人口的14.9%。养老已经成为需要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人们正逐渐意识到商业养老保险的重要性。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教授陈秉正在一项调查中发现,今年以来,虽然为退休进行储蓄和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依旧是居民缓解退休收入压力的主要方式,“但其中商业保险的选择比例较去年有了较大增长。”

    由此看来,以房养老模式的推出,实际上已经有了一定的社会基础。而这种模式所需要的,是后续政策细节的完善以及更为到位的产品设计考虑。

    最明显的例子是,“以房养老”险种的投保人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这一定义显然摒弃了农村老人。据统计,我国有近60%的老人居住在农村,而农村大多数房子属于“小产权房屋”。没有产权就无法以房养老。

    因此,以房养老抵押住房新险种进入市场,令人期待的同时还需进一步观察。